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31~2018-06-07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考試:高、普、特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 2、學經歷:大學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食品管理暨檢驗等公衛相關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請貼相片,並 請簽名或蓋章,歷年考績及經歷請詳細填列)、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歷年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食管科技士)於應徵時間截止前(107年6月7日17:00止)寄(送)達本局人事室(桃園市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二、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07年6月12日(星期二)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 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100%。 四、聯絡人:人事室邱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