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徵求 課員~2017-06-18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6-09~2017-06-18
資格條件 本職務係依建築法第34條第2項規定之特別遴用職務,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項:1、大專以上建築相關科系畢業,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建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2、大專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修滿建築設計8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小時以上,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建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
工作項目 1、辦理園區建築執照審查核發(含建雜照、使照)。2、辦理園區建築、機電、消防工程及財務採購案履約管理。3、辦理園區水電供應協調相關事項。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聯絡E-Mail cyw7412@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1)請檢具報名表、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近之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並以電子郵件傳送cyw7412@epza.gov.tw。(3)於106年6月19日前(郵戳為憑)郵寄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職務」。2、逾時或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3、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4、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處需求時,得予從缺。5、本案承辦人:人事室張雅雯07-823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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