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戶籍員~2018-08-29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戶籍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8-24~2018-08-2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戶政工作經驗合計6個月以上。
工作項目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地址:11466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9號3樓 (交通查詢 https://nhhr.gov.taipei/cp.aspx?n=35BFC43028ECF996)
聯絡E-Mail cq_50360@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歷、經歷證件(戶政工作經驗)於107年8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林先生,詢問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110王課長。

備註:
1.本職務係代理本所同仁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107年9月13日至108年3月12日止,約僱期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3.本職缺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1,1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
4.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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