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身心障礙)~2019-09-12

徵才機關 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身心障礙)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9-02~2019-09-12
資格條件 一、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
二、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文書操作知能(Word、Excel、PowerPoint)、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能力。
五、留職停薪之人員如符合資格准予報名參加甄選,惟如經錄取,則應於本所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工作項目 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6號8樓(民政課)
聯絡E-Mail joshua1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繳交下列文件影本各1份(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報名表(請至本所官網下載,網址:https://yancheng.kcg.gov.tw/)
2、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非簡式)(請自行檢視確認資料正確無誤,每筆曾任經歷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
3、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4、現職派令
5、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考試及格證書
8、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9、其他有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
(二)請於108年9月12日17時3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6號9樓高雄市鹽埕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恕不接受傳真報名,並請註明個人日間之聯絡電話、手機、詳細通訊地址。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羅先生 電話:(07)551-3316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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