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3-06~2019-03-13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一、考試:高、普、特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檢驗職系及該職務任用資格。 二、學 歷:大學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辦理食品管理暨檢驗等公衛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夜間加班或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請貼相片,填表人地方請簽名或蓋章,經歷、銓審、考績及簡要自述請詳細填列)、2.身分證正反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 最近一次派令、歷年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請以一般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食管科技士)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寄(送)達本局人事室(33053桃園市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二、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08年3月15日(星期五)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聯絡人:人事室 邱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