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07-10~2017-07-17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20歲以上、45歲以下,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年齡以口試日期為準)。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工作態度積極肯學習及付出者。 (三)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病者及精神疾病尚未治癒者。 (四)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五)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如免服兵役者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六)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1.現有刑事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及未執行完畢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及未執行完畢者。 3.依法撤職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曾任政府機關工友、駕駛、技工,並依「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9點鼓勵退離規定,辦理退離者。 (七)具簡易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八)具廚工能力者佳。 |
工作項目 | 環境清潔、公文傳遞、文書作業及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
聯絡E-Mail | jennifer@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7日止,請填妥報名表(簡章請逕於本署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或至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索取)。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封面註明「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書記官長收」及「參加工友甄選」,郵寄者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2、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後,參加面試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得參加面試甄選;合格名單公告於本署網站。 3.面試時間、地點:(時間視應考人數多寡調整) (1)時間: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報到(至本署 1樓聯合辦公室)。 (2)地點:本署一樓禮堂。 (3)請於甄選當日攜帶身分證到場查驗。 4、甄選計分標準 (1)資格審查:佔總成績50% (2)面試:佔總成績50% 5、錄取公告 (1)錄取及備取名單公告於本署網站,並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指定之日期、時間報到,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報到前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展延日數以10日內為限,期滿不得再申請展延,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2)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編制內工友,試用成績不及格,即予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3)備取期間為6個月,依實際出缺通知報到,並依前2款規定辦理。 6、其他須知: ※(1)錄取人員僅限於本署服務,未來不得請求移撥其他機關。 (2)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還。 (3)經錄取者,其資格或證明文件事後發現有假冒、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等情事,即依法撤銷其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簡章未載之事項,悉依工友管理相關法規及本署規定辦理。 (5)本署聯絡人書記官長陳德晶,聯絡電話(0836)22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