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商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25~2017-07-31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任公務人員3年以上。 (二)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商業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具財產管理經驗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熟悉公司財務報表者尤佳。 (三)熟悉基本套裝軟體操作經驗(如WORD、EXCEL等OFFICE系列軟體操作)。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具公文寫作能力文筆流暢。 (七)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零售市場、批發市場及攤販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本局市場管理科(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銓敘部審定函、相關證件等證明文件影本共一式5份(需依序排列),郵寄「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市場管理科商業行政職系科員」,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其他: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2.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4.若有需詢問事項請洽(04)22289111#31052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