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環保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11~2018-10-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環保行政職系或可轉任該職系資格(須檢具符合調任資格之銓審函)之公務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另於本公告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熟諳環保、勞工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並有督導污水廠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良好領導及溝通協調能力,並可獨立作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環境保護業務之推動與督導等業務。 二、綜理勞工行政業務、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查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yun0829@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電子檔併寄yun0829@epza.gov.tw);(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派令、銓審函影本(含具符合調任資格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課長」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07年10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六、有意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甄選 職員報名表,填妥資料後,先以電子檔E-mail至yun0829@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