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31~2025-08-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報驗發證線上申辦系統優化作業。 2.規劃製作本局線上申辦系統SOP及動態教學影片。 3.推廣商品檢驗各類申辦業務電子化。 4.辦理一致性會議及出席法定檢驗相關會議。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人事室組編任免科孫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4年8月1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700轉分機1363 孫小姐。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於「焦點消息」/「徵才公告」/「本局檢驗技術組約僱管理員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又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三、待遇: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38,948元。 四、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