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工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09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畢業。 二、具有甲級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及固定式起重機等相關證照者尤佳、理工科尤佳。 |
工作項目 | 1、負責垃圾焚化相關業務設備之操作運轉(如焚化廢氣汙染防制設備、鍋爐及附屬設備、壓力容器、廢氣監測、固定式起重機等)。 2、焚化垃圾相關設備現場運轉狀況巡查、記錄表抄填、警報狀況排除及架橋清理等。(如飛灰輸送機、底渣、垃圾進料、袋濾式集塵器、半乾式洗煙塔及汙水處理廠等之設備)。 3、緊急狀況處置。 4、需配合任務調整調派及可輪班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
聯絡E-Mail | fs-996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前採線上應徵(fs-9962@gov.taipei),並請檢具(1)個人履歷(請以所附簡式履歷表撰寫)(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詳細工作情形請來電洽詢:02-27961833轉220(工作內容相關)或250簡先生(應徵程序相關)。 三、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折合率129.7)。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擇優1至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