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東華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02~2025-04-14 |
資格條件 | 一、 具大學(含)以上學歷,且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資格,符合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能配合業務輪調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規定之情事者。 三、 於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四、 自傳內容可闡述特殊公務經驗、解決問題的實務經驗案例、業務創新簡化實例等。 |
工作項目 | 一、 教師申訴。 二、 學生申訴。 三、 陳情案件處理及調查。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東華大學(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
聯絡E-Mail | linsh@gms.ndh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報名。 (一) 請於 114年4月14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 (三) 上傳資料: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 等合併成 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注意事項: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 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人員 1~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三、 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 03-8906059 人事室;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 03-8906020法制組謝至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