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2~2025-08-22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符合徵才職系任用資格者(如現職或曾銓敘審定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等職系得單向調任工業工程職系、…)。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 (五)具有取樣、檢定、稽查或檢查等外勤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商品檢驗及度量衡器檢定案件之報驗發證業務。 (二)商品檢驗案件之查核、取樣、封存及查驗等相關業務。 (三)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稽查及校驗等相關業務。 (四)國內市場監督業務(含違規調查、輔導、回收、市場檢查、業務宣導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105號。 |
聯絡E-Mail | jerow.hou@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22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網頁,就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同時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汽、機車駕駛執照。 7.英語檢定證書、…等專長能力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8.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二)逾期應徵及證件不全或以紙本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並依線上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信箱位址通知面試,不另發紙本通知,必要時採線上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及信箱:06-2264101分機222,jerow.hou@bsmi.gov.tw,洽侯專員。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