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6~2023-06-26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水利工程、景觀、室內設計相關科系畢業者。 報名方式: 請檢附1.履歷表(履歷表逕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務新聞/該項徵才公告下載;並請於填表人欄位內親自簽名) 2.身分證 3.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注意事項: 1.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所送證件不齊全及逾期者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本次甄選,本局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其他: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2.除市府核定之錄取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繳交薪資帳戶影本外,徵才過程不會要求應徵者提供任何銀行帳戶相關資料,請留意避免上當受騙。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建築管理業務。(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業務、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2.建築管理專案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 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育嬰留職停薪至113年07月03日止),先僱用至112年12月31日止,嗣後是否續僱視平時(年終)考核成績決定。另倘若留職停薪當事人申請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僱。 待遇: 280薪點(112年度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月薪36,316元】)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或5樓(建築管理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陳小姐(報名事宜)電話:07-3368333轉2479 張小姐(工作情形)電話:07-3368333轉3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