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6,840元 |
職稱 | 契僱測量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0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2.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無不良紀錄,具溝通協調能力、基本電腦文書及繪圖軟體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 3.曾辦(協)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等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等不得僱用及迴避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土地、建物內外業測量業務。 2. 協助辦理圖庫管理業務。 3. 輪值服務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至4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c361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正反面(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a16020520@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契僱測量助理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契僱測量助理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6,84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預計114年7月2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止,惟僱用期限結束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