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科長~2025-11-18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1~2025-11-18
資格條件 (1)同序列非主辦(管)或次一序列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預算編審、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富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具內部審核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主計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內政部會計處,預估缺)
聯絡E-Mail moi2176@mo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ecpa⼈事服務網/「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語、法語、德語、⻄語、原住⺠語或客語能⼒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欄位;個⼈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報名上傳資料:
(⼀)「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eBAS/主計⼈員⼈事應⽤系統/主計⼈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訓練查詢/個⼈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可採計1091119-1141118),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內政部會計處詹⼩姐,聯絡電話:02-235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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