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0~2023-06-04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文化、視覺藝術或博物館相關學歷者尤佳。 (二)具有辦理美術館工作經驗(或博物館學專長者)尤佳。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無限制轉調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五)具國內外美術行政或臺灣美術相關專案研究、執行經驗者尤佳。 (六)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及對藝術作品維護管理有耐心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館典藏庫房營運管理、環境維護與安全管理、風險管控與緊急處理等。 (二)藏品財產總管理(含典藏、館藏、寄藏及待審作品 等)、定位及相關資料建立、藏品出借與出入庫管理、及自動化管理(RFID等)規劃建置、珍貴動產與捐贈事項陳報主管機關等事項。 (三)典藏作品相關業務執行、控管及協調之行政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cwchen@art.nt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06月0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 2.另請下載附件甄選報名表,或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tmofa.gov.tw/)「加入我們-徵才」專區下載檔案,並於填妥後回傳至personnel01@art.ntmofa.gov.tw (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國美館典藏管理組組員報名表。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2。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典藏管理組林組長,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61。 (3)聯絡E-Mail:personnel01@art.ntmof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