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9~2023-05-25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 2、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限制轉調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4、具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協助彙整及聯繫桃園新創團隊與公部門商務媒合作業。 2、協助辦理本市青年職涯發展及創業活動補助申請案審查及核銷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聯絡E-Mail | 1000691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2年5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證件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youth/),請逕自上網查詢。 三、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