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專員~2025-12-15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4~2025-12-15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四、積極任事,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考績考核、獎懲案件之擬辦及登錄事項。
(二)績效考評作業之擬辦。
(三)員工協助方案規劃執行之擬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人事室)
聯絡E-Mail cyj@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現職公務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再請114年12月15日前於「應徵職缺」頁面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英語檢定(無則免附)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甄選方式: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02)877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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