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等190薪點(折合金額24,630元,依行政院104年9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7882號函辦理,以112年基本工資支給26,40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
職稱 | 約僱人員(社會課A610060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4~2023-07-08 |
資格條件 |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本職務為113年舉辦之初等考試列管分發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者,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曾任公務機關且具備社會課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薪資:以19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24,630元,依行政院104年9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47882號函辦理,以112年度基本工資26,400元支給(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七)可進用期間:自112年8月2日起至113年4月上旬113年初等考試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定)。 |
工作項目 | (一) 辦裡社會課綜合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1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
聯絡E-Mail | fgm2.tw@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課黃課長(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201)。系統操作等請洽人事室馮先生(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