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7 |
資格條件 | 1、具備消防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具有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4、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災害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消防局(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
聯絡E-Mail | 49732@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2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