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03-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14~2025-03-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環境設施大隊營運管理業務。2.長官臨時交辦業務。(二)工作時間: 日班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周休二日 。(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考試人員高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並得視預算經費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 a005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114年3月14日至114年3月2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21日下午5時前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繳文件郵寄(以郵戳日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4樓,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人:環境設施大隊,鄭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706。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履歷(含自傳、粘貼3個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聯絡住址(含郵遞區號)、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
(四)徵選辦法:
1.採公開徵選。2.針對提交之學歷文件、履歷等書面文件審查。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面談時間另行通知。
(五)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對環保業務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20分,錄取分數:70分以上。
(六)錄取通知方式: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辦理報到。
(七)本次甄選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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