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3~2025-03-17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加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有其它行為不良紀錄者。 每月給付薪資:約僱五等280俸點,月薪37,800元整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業務行政業務8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聯絡E-Mail | 10007316@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03月17日17時前,備齊下列文件親送或寄達本公所社會課( 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或至本公所社會課領取。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 1.面試日期:暫訂114年3月19日,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 2.地點:本公所一樓101會議室。 3.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後擇優面試。 4.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5.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預估至114年10月底)止。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約僱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社會課 蔡小姐 聯絡電話:03-479307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