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約僱工程員~2023-07-06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月薪支36,316元)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9~2023-07-06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者(具都市計畫、建築工程及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者尤佳)。
2.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或公家機關工作經驗者(檢附證明文件)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商登協審櫃台申請案件審查暨營業場所預查本市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法令規定相關業務。
2.受理民眾電話或現場諮詢事宜。
3.配合本局業務需要,辦理各行政區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業務及相關行政事宜。
4.辦理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申請案。
5.建管處業務督導、考核及會辦,及配合本府及市議會參與有關建築管理案件事務協調會議及現地會勘。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建築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聯絡E-Mail aq927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並登打報名資料,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第3點PDF附件後再查詢本局職缺確定應徵。
三、意者請於112年7月6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
(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二)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勞保投保明細資料表或在離職證明書)或曾於公家機關工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專業證照及格證書影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失業勞工身分(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備中高齡、結構性失業勞工、二度就業婦女及低收入戶等4類)證明文件。【三及四,無(非屬)者免附】。
四、本局將進行資歷審核,合者擇優約談並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7258312劉小姐。
備考
本職缺代理期限至112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3年3月下旬)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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