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徵求 辦事員~2023-05-0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3-04-18~2023-05-01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醫院需要,可以配合執行公務,進行工作調整與輪調。
(四) 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 具有政府採購法基礎或進階證照為佳。
(六)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 外包及環安事務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 跑馬燈資訊刊登、公播版權、飲用水設備、監視器維護等管理。
(三) 院內事件回復單等庶務性業務。
(四) 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澎湖醫院)
聯絡E-Mail person@png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 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次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具該職缺相關工作經歷之證明文件、採購證照或其他專長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本院人事室或總務室黃主任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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