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聘督導~2025-05-02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
職稱 約聘督導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5-02
資格條件 具下列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3年以上。
2. 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5年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特殊族群處遇與心理健康照護服務,並負責社區宣導、網路協調、資源連結、轉介等工作。
工作地址 鹽埕區社區心衛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3樓):1名 杉林區社區心衛中心(高雄市杉林區大愛路1號):1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徵才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569B40AC52E89A18
一、請詳閱本局徵才簡章。
二、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內,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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