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徵求 辦事員~2025-10-17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0-08~2025-10-1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醫藥護理、醫務管理、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 從事醫藥衛生、醫務管理業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健保業務經驗者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醫療應收帳款管理及行政業務
2. 相關補助請款業務
3. 司法精神鑑定醫療費用
4. 輔導會工作績效考評
5. 醫務管理綜合業務及上級長官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E-Mail lychu@vghk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及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於114年10月17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朱小姐(承辦人信箱:lychu@vghks.gov.tw)。
3.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將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資料,上傳或掛號郵寄至高雄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地址:81341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郵寄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醫務企管部醫療費用組辦事員職缺」;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 面試30%,辦理筆試70% (工作項目有關之法規認知、執行識能常識與文書作業等)。
(2) 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 如對本案職缺有疑義,請洽聯絡人:朱小姐07 3422121#71302。
7.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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