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0~2023-05-15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 需具備汽車駕照者。 四、 熟悉公文書及應用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office軟體處理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機要司機、區長行程安排及區務事宜溝通協調等業務。 二、 所會聯絡人。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備註: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之17:00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室約僱人員」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四)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0侯先生。 (五)月支薪酬30,07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