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工程助理(預估112年7月1日出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或訓練尤佳。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公文系統、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應用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1.基層建設事項。 2.公有建築物之興建與修繕。 3.路樹修剪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工程督導)。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並於112年6月2日17:00下班前(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 履歷表(請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 本職缺月薪為36,316元(薪資需扣繳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屆時如有調整依實際核定薪點折合率計算為準),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僱用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考核表現優良者,113年度得予繼續僱用,惟僱用性質屬輔助性人力,若計畫或工程結束,即為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係預估缺,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5.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及符合用人單位業務需要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