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9~2023-06-1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勞工政策、社會工作等相關系所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 3.曾任地方政府機關社勞行政職系第8職等以上主管職務2年以上工作經驗。 4.擅長與產官學各機關或團體溝通協調,並有具體豐富經驗者。 5.領有就業服務技術士證照,並具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督導、綜理勞資關係科爭議等相關業務。 2.協助股內業務計畫擬訂及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
聯絡E-Mail | 1002241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2年6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履歷表、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2306090016&aplistdn=ou=data,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下載相關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劉小姐10022411@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