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徵求 工程員~2025-10-31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1~2025-10-3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具2年以上土木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 國道新(拓)建、改建工程與委辦監造年度計畫、預算之擬定、招標、進度控管、考工督導、契約變更、驗收及竣工移交接管。
(二) 養護計畫、預算之審核、分配與管控、養護工程(作)招標契約、工作說明之研擬與訂修及養護工程(作)業務之督導考核。
(三) 工程基本資料及公路公共用財產(土地、房屋、交通控制設施、地磅設施除外)之管理。
(四) 國道災害防救動員準備年度計畫之督導、考評擬訂、預算編列、教育訓練、標準作業程序研(修)訂 與國道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之開設及 聯繫協調。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E-Mail ac9537@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5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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