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中央印製廠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 官職等 | |
| 職稱 | 隊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6~2025-10-22 |
| 資格條件 | 中央各機關及所屬超額之駐衛警。 |
| 工作項目 | 1.廠區安全維護、鈔券運送防護、門禁管制、崗哨警戒、周邊巡邏、消防、防盜系統之監控等駐警勤務工作。 2.全年度三班制輪班(提供備勤室)。 |
| 工作地址 | 依警勤作業需要,派駐本廠廠區,並應配合兩廠區輪調。 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青潭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200號。 |
| 聯絡E-Mail | john0319@mail.cepp.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最近5年(109-113年)年度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111-113年)勤惰紀錄證明(事、病假合計總日數,生理假及家庭照顧假無須併計)、獎懲令及其他相關技能證照影本、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格式如附件)。 2.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114年10月22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231062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人事室周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駐衛警察隊隊員」,聯絡電話:02-2215-6789轉331。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合格者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3.甄選結果獲錄取者,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廠通知日期到職進用。 甄選日期:114年11月5日(星期三)【甄選日期如有更動另行公告】 1.甄選項目及配分比率: (1)服務成績30%。 (2)體能測驗:跑走1,200公尺,採及格制。(不及格者不得參加筆試及口試) (3)筆試(警察勤務條例30%、警械使用條例30%、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40%)30%。 (4)口試40%。 2.錄取標準: (1)缺考項目,以零分計算。 (2)口試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