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科員~2025-06-10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5-06-06~2025-06-10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及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五)若因故未能開缺,該職缺逕予取消。
三、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人事處(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E-Mail fa87491@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於114年6月10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人事處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處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05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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