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二)級 |
職稱 | 婦產科醫師兼科主任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2 |
資格條件 | 一、職稱: 婦產科師(二)級醫師兼科主任。 二、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補期間5個月)。 三、工作內容:綜理婦產科相關業務。 四、辦公地點: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聯合醫院婦產科)。 五、應徵資格(應具下列各項條件): (一)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規定之師(二)級人員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含)以上醫學系(所)畢業。 (三) 具醫師證書及婦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請下載附加檔案「具結書」簽名) (五) 不具外國國籍且未有雙重國籍者。 (六) 檢附醫學論文報告展示尤佳。 |
工作項目 | 綜理婦產科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聯合醫院婦產科) |
聯絡E-Mail | flora2401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甄選方式:擇優面試,成績100分。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18日起至114年7月22日17:00止。 (二) 報名方式:面試時請攜帶應徵資格所列條件之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 1. 現職人員: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需填寫簡要自述),並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詳報名檢附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2. 非現職人員:掛號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之上班時間親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檢附資料如下,A4影本各3份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式3份,內貼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 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及蓋章)。 2. 具結書(如附檔)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醫學系畢業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明。 6. 考試及格證書。 7. 醫師證書及婦科專科醫師證書。 8. 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9. 醫學論文報告展示(如無免附) 10.銓審函、最近派令、最近3年考績影本(現職人員檢附)。 (四)郵寄地點:80411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4樓 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婦產科師(二)級醫師兼科主任】。 (五)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 九、錄取通知:甄選委員計有數名,若任一委員之面試評分未達7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達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應迴避任用。 (二) 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倘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