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9~2025-11-03 |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三、其他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有相關職務代理經驗者為佳。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
| 工作項目 | 一、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苗栗縣頭份和平路6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政府網站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民國114年1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1樓(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頭份市戶政事務所約僱代理人-A610070,(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370576)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實際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預計至115年2月26日止) 。 五、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調薪按照政府規定修正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