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7~2025-11-23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11月24日(一)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化資產科-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11月25日(二)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11月27日(四)下午1時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