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5~2023-01-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價相關地政業務。 (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案係本所課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缺(至112年12月20日止);約僱期間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6,316元),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檢附: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等影本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信封封面註記應徵地價課職代,並於112年1月11 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 符合資格者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4樓(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