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7-2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7-15~2022-07-25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與同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性別不拘,男須役畢。
(三) 具備汽車駕照、公務經驗、公文寫作能力、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溝通能力、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守法廉潔。
(四) 具工程實務經驗、工程採購實務者尤佳。
(五) 歡迎具原住民族身分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 原住民地區公共建設之規劃、執行及綜合性業務。
(二) 協助彙整興辦工程業務之規劃、執行、建築物與結構物之保養、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等資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蔡組長04-22289111#50201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聯絡E-Mail m0074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徵方式:請於民國111年7月25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並授權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二) 檢附報名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戶籍謄本(可至戶政司網站下載電子檔)或身分證影本。
3.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證明影本。
(三)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四)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1年12月下旬),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五) 報酬:以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月薪36,316元)計酬,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六)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七)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八)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031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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