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8~2022-09-30 |
資格條件 | 一、應考資格: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1.研究所(含)以上心理、輔導或諮商系所組畢業之學歷。 2.年齡、性別不限,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 3.需具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等。 4.專擅溝通、具積極專業行政能力與心理衛生推廣熱忱者尤佳。 5.具有身障身分者,需出具身障證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至第12條、「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所規定之情事者。(請檢附切結書)。 2.資料偽造不實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項情事之規定。 3.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 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二、 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 壓力調適情緒管性侵、家暴精神疾患 等議題相關 知能。 三、 協助 進行個案諮商 (輔導 )與團體諮商 (輔導 )。 四、 協助評估高風險學生。 五、 協助個案管理。 六、 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七、 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八、 進行個別、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九、 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 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一、 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二、 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三、 其他輔導 、諮商 相關工作事項 ,並配合駐點工作 。 |
工作地址 | 嘉義高工輔導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5-2756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