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交通助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1~2023-02-01 |
資格條件 | 1.大學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2.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簡報製作、Excel統計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科綜理工程及活動交通維持計畫審查、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拖吊、緊急災害應變及法制等業務。 2.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2月1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60802楊小姐),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若資格不符者、證件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徵才編號112-01約用人員職缺」。 (二)其他: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將視工作表現考核優異者續僱之。 2.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2,425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退休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3.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