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2~2023-01-30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營建工程、工業工程、電子工程、資訊管理、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三、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各項工程(含災害復建)審查招標、監工、驗收、委託設計監造評選作業及工程經費核銷等業務60%。 二、辦理人民陳情案件20%。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四、本職務為預估缺(預計112年2月1日開缺) |
工作地址 |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支薪酬:比照桃園市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萬7,856元)。 二、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敘明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及人格特質等資料,貼妥照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專業證照證書、服務經歷證明(含公私立機關行號),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 交者以零分計算,請於112年1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送達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比照約僱人員五等」字樣及聯絡電話。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正備取各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 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方先生,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