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7~2022-12-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三)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五)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六)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車輛考、檢驗及其他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所本部 |
聯絡E-Mail | julie@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2,425,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簡要自述欄務請敘明工作經歷),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111年12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考試缺職務代理人】)。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7-3613161轉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