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12-12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12-07~2022-12-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三)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五)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六)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車輛考、檢驗及其他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所本部
聯絡E-Mail julie@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2,425,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簡要自述欄務請敘明工作經歷),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111年12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佐考試缺職務代理人】)。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7-3613161轉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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