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2023-02-15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28薪點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2-08~2023-02-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具有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補助地方推動海廢工作計畫審查、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漁業署漁港暫置區去化業務、海漂(底)廢棄物清除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聯絡E-Mail oca01@o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具資料(相關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1.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聘用人員(職務代理)報名表與簡歷表,請自行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區下載並列印;填妥後請務必於112年02月15日前先將報名表與履歷表電子檔寄至oca01@oca.gov.tw信箱(請勿將文件掃描成PDF檔),未寄或逾期寄送者,視為資格不符。
2. 身分證明文件。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 報名方式:
1. 本職缺係代理本署海洋環境管理組專員請假期間所遺業務,期間以112年02月21日至同年07月13日(依實際情形調整日期)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本職缺月酬標準以328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42,541元)。
3. 意者請於112年0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人事室陳小姐收(電話07-3382057#262702)
4.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海洋保育署海洋生物保育組聘用人員」,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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