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112年1月16日出缺職務)~2023-01-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里幹事(112年1月16日出缺職務)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9~2023-01-05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3.具團隊合作精神,個性樂觀開朗,工作積極進取,品行端正,具里幹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依法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
工作項目 1.擬訂里年度工作計畫
2.建立、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
3.執行宣導市府政策暨傳遞公共事務有關事項。
4.輿情反映事項、出席與里辦公處事務有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5樓
聯絡E-Mail cp385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2年1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歷任職務起訖時間、學歷、考試、銓審、考績等資料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證明文件請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含升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現職職務銓審函(如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可調任本職系資格)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寫自傳末頁親自簽名)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含升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非綜合行政職系者,請檢附可調任該職系資格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滿3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如證照、英語或外語檢定等,無則免附)影本,於112年1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公所人事室孫小姐收(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6樓),或以email寄至cp3851@gov.taipei,並請於信封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綜合行政職系里幹事職務。
三、檢附資料不齊、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錄取人員經核定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布並以電話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遴用者,恕不退件與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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