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職務)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2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熟諳一般OA軟體(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及各種文書處理。 (三)有資訊相關科系背景尤佳。 (四)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者及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繕印、校對、附件裝訂、用印、取件及傳遞等相關業務。 (二)公文檔案系統及局長信箱系統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檔案點收、編目、清查、銷毀、整卷上架及至外庫房調案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須接受上列職務輪調。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
聯絡E-Mail | ch3615@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電話:02-23491500#8610 江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