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 薪點(月薪 36,316 元)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5~2023-03-2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各項戶籍登記之受理及整理事項。 2.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門牌證明、戶籍謄本之受理核發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段 692 號 4樓 |
聯絡E-Mail | cf_stella@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歷、經歷證件(戶政工作經驗)於 112 年 3 月22 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段 692 號 5 樓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留停職缺約僱人員」。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533043 轉 502 劉小姐 備註: 1.本職務係代理本所同仁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僱用日起至 112 年 7 月 27 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3. 甄試項目:採面試及筆試綜合考評,面試佔 70%,筆試佔 30%。 (一)面試:自我介紹及延伸問答,評分項目分為態度(包括禮貌、儀態、積極度等)佔 30 分、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等)佔 30 分、能力(包括協調性、問題判斷分析等)佔 25 分、戶政及相關工作經驗佔 15 分 ,滿分 100 分,佔總分比例 70%。 (二)筆試:公務員服務相關法規及戶政法令測驗,題型為選擇題 20 題,每題 5 分,測驗時間 15 分鐘,滿分 100 分,佔總分比例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