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36,316)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4~2022-10-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3.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4.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秘書室文書、協助採購等相關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聯絡E-Mail | 1002479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徵才公告自行下載)。(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總收文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自111年10月27日起至112年2月26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五、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94人事室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