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9~2022-08-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三、具備熱忱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有公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區民活動中心管理及設置初評等事宜。 2.抵費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049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7樓 |
聯絡E-Mail | bp-10498@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1.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 2.報名時應繳下列資料,請依序檢附: (1)個人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服務證明文件 3.採通訊報名者,請將報名表及附件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11049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民政課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民政課約僱課員」。採線上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投遞履歷或將報名相關資料電子檔寄至bp-10498@mail.taipei.gov.tw,並以電話確認本機關業已收受資料。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核,審核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 (三)、僱用: 1.期限:自公布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或工作考評不佳,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雇用契約)。 2.報酬:依據「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其他: 1.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以電話通知,並在本所網站公告。 2.出缺課室聯絡人:鍾小姐;電話:02-27239777分機801;E-mail:bp-10498@mail.taipe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