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2-05-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後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5-20~2022-05-30
資格條件 (一) 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年度管轄責任區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工程(含交通工程業務)會勘及派工。
(二)辦理本課相關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及工程)發包、督導、估驗及結算等業務。
(三)辦理防災防汛、颱風及豪雨期間災害及搶修工作統計-自主防災社區業務、土石流防災業務及防災砂包發放業務。
(四)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聯絡E-Mail f2322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有效期間內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履歷內請註明手機、電子信箱並附照片,「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視同資格不符,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依序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至應徵系統附件(容量限制10MB)。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 現職派令。
(四)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五)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 身心障礙證明、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二)本甄選職缺擇優錄取,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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