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徵求 編輯~2022-11-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編輯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10-27~2022-11-02
資格條件 一、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職系轉換調任限制者。
三、優先考慮條件:
(一)能獨立進行研究計畫、展覽研擬、策畫、分析、執行與評估。
(二)具跨領域資源應用與資料整合、分析、判準等能力。
(三)具國際展覽協助與執行經驗,並具與藝術相關人士或團體發展合作計畫之協調能力。
(四)熟諳當代藝術創作生態並喜愛文論書寫者。
(五)具流利外語能力。
(六)具有依政府採購法執行採購經驗者。
(七)熟悉公文撰寫者。
工作項目 一、美術館展覽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邀請及競賽展覽之規劃與執行。
三、展覽室管理與規劃。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聯絡E-Mail 1003172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應徵
意者請於111年11⽉2⽇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我簡述),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報名,本館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提供國外學校學歷證書,另應繳交下列文件: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證書、歷年成績單影本。
2、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3、個人出入境紀錄。
4、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四)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外語能力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進行英文筆試測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館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再增列備取2名,正取⼈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四、聯絡電話:03-2868668分機4001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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