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文獻館 徵求 組員(112年3月31日出缺)~2023-01-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112年3月31日出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2~2023-01-03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職等之任用資格者。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證照。
四、具採購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五、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採購業務。
二、館舍管理。
三、出版品、物品管理。
四、一般庶務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聯絡E-Mail ga_10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採線上應徵,並請於112年1月3日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如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或考試)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02-27208889分機3590,姜小姐確認)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
2.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非現職人員由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一、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於112年1月3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並親自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尚有會影響任用資格判斷之資料,如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如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02-27208889分機3590,姜小姐確認)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依限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郵遞區號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文化局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市立文獻館組員職缺」字樣,或電傳至ga_1020@gov.taipei,並電洽聯絡人姜小姐確認收訖。
三、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詢問請電洽臺北市立文獻館宋組長,電話02-23115355分機11;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姜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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